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评论员朱文龙
5月12日,微博管理员发布社区公告称,“禁止在微博、评论区及超话等产品中,以为明星打榜、宣传,拉专辑、票房销量等名义召集、鼓动、宣传粉丝进行集资等行为;禁止以外链、加群、二维码等形式诱导粉丝去第三方平台进行集资等行为。同时将在技术层面对集资App列入黑名单,外链做屏蔽处理。”
这则通告引发舆论热议,很多网友都拍手叫好,至于原因,也不难理解。近年来,“社会苦畸形饭圈文化久矣”的呐喊,常常出现在舆论场中。追星本没有错,但如今的很多饭圈行为,已经畸形到面目全非。粉丝为偶像集资的行为,从表面看,是粉丝“用爱发电”,但实质上是“拜金秀”,是扭曲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展示。有很多粉丝为了给偶像集资,花光了所有积蓄,甚至欠下了高利贷。这种不正常、非理性的追星行为,理应被制止。从这个角度说,微博这则通告,来得非常及时。这既是对无理智追星的“粉丝集资”行为的当头棒喝,更是构建健康有序文娱生态环境的应有之举。
但需要指出的是,仅靠微博“单打独斗”,无法遏制“粉丝集资”行为。道理很简单,粉丝集资已成为粉丝经济巨大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前不久发生的“粉丝为偶像出道倒奶”事件,便是一个典型例子。而规模庞大的“粉丝经济”,不会因一个平台封禁就受到打击。毕竟,微博不让发,还有别的平台可以发。若想彻底解决“粉丝集资”问题,还需从规范“粉丝经济”入手。
“粉丝”后面加上“经济”,是近几年的事。如今,随着相关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粉丝经济”涉及的领域和内容愈发多元,新对象、新领域、新场景不断涌现。与所有的新兴经济模式相同,有关部门在治理“粉丝经济”时遇到了不少难题。比如,对于“粉丝经济”,我国尚没有清晰的市场规则或法律条款。这就让“粉丝经济”产业的很多环节都处在法律的模糊地带。比如,粉丝为偶像集资的款项就缺乏监管。从性质而言,这些款项是粉丝自愿拿出的,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以我国目前的法律而言,对这些款项的使用去向,监管部门是无法介入的。很多不法分子就看准了这个空当,将“粉丝集资”当成敛财牟利的幌子。即便后来粉丝觉察到上当受骗,经济损失也很难追回。
这些灰色地带的存在,正是“粉丝集资”乱象产生的温床。所以,解决“粉丝集资”问题,让饭圈文化回归纯粹,绝不只是平台的问题。其背后起推波助澜作用的“粉丝经济”,更应依法规范。这就要求各方积极承担起相应责任:社交平台切实打击非理智追星行为,艺人公司严格回避行业陋习,有关部门明确界定相关单位的责任,粉丝群体积极规范自身言行,多方合力才能让“粉丝经济”在规范道路上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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