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公布了袭警罪入刑一个月以来的数据。截止到3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袭警犯罪嫌疑人405人、起诉101人,切实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保护人身安全。
同时,最高检也对这些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其中的特点。首先是,这些案件多与醉酒有密切关系。
分析发现,袭警犯罪中,多数犯罪嫌疑人系临时起意实施犯罪行为,且大部分行为人经历从情绪抵触演变至言语吵闹,再逐步发展为肢体对抗,甚至持械对抗的升级过程。
其中,因醉酒后情绪失控,对执法民警发泄不满情绪的占比较大。如,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的42件袭警案件中,因酒后滋事或与他人发生纠纷,继而对执法民警实施暴力的占47.6%;青海省检察机关受理的3件袭警案件中,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醉酒后对执法民警发泄不满。
其次是轻微暴力袭警案件占比较大。该类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常常采用辱骂、推搡、撕扯、殴打等方式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如,湖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6件袭警案件中,12件系犯罪嫌疑人使用拳打脚踢、撕咬等轻微伤害行为阻碍执法,占75%。
另外,认罪认罚适用比例较高。随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不断提高,执法警察对现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逐步规范,该类案件大多有现场录音录像作为直接证据。在坚实的证据基础面前,犯罪嫌疑人往往无法辩驳,积极主动选择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另外,大多数因酒后情绪难控而实施袭警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在清醒之后或经批评教育后能认识到自身错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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