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为火热的6月拉开帷幕。6月1日起,两部有关未成年人的重要法律开始施行,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送上节日“大礼包”。
新未成年保护法全面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近年来,“鸡娃”现象在青少年群体中蔓延。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的监护职责。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
针对校园暴力问题,法律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在网络保护方面,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健全青少年心理干预机制
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不成熟,遇到挫折容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新修改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
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心理健康机构合作,建立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异常问题。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和支持学校聘请社会工作者长期或者定期进驻学校,协助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对那些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孩子,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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