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女士来访反映
其婚后不久丈夫性情大变,经常对其大打出手,并以暴力要挟其尽快离婚,当事人稍有怨言便会变本加厉施以重手,虽然每次家暴当事人都会及时报警,村委会也出面进行过多次调解,均无改观。现在,被逼无奈,以虐待罪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一审、二审法院均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起诉,现在已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自己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对丈夫进行有效惩戒。
市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值班律师
答复
当事人既然已申请再审,建议向法院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法院去调取派出所的出警记录,提供以往被殴打住院的病例、CT等住院记录,作为其丈夫虐待罪的初步证据提交法院。其次,因当事人提供的CT显示有骨折伤情,可能构成轻伤,建议以故意伤害罪的名义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兰萃 宋军 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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