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忠宁)近日,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据了解,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
《规定》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规定》提出: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和自尊心,《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是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规定》设置了专项保护一章。《规定》设计了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概念,强调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把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间正常的嬉闹等区别开来。建立学生欺凌关注、干预和制止机制,要求教职工应当关注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发现学生实施对他人的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建立学生欺凌认定和处置机制,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调查和认定,对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应当进行教育惩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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