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梦 记者 周越)“多亏了法官的耐心调解,不然我的赔偿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近日,西区格里坪镇金家村村民张某某在西区法院格里坪法庭和村委会的调解下,顺利拿到赔偿款,专门向法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5月,张某某来到格里坪法庭起诉李某某及烟花生产商,要求人身赔偿。经法庭了解,张李两家原本是亲戚关系,双方家庭都比较困难,在2020年春节一起祭祖时,李某某在燃放烟花过程中不慎将张某某右眼炸伤,导致其右眼失明。
事发后,张某某多次找到李某某和烟花生产商讨要说法要求赔偿。李某某认为是烟花质量问题,与自己无关,要赔也是烟花生厂商或销售商的事情。烟花生产商则称,其所生产的涉案烟花有国家检验的合格证明,事故是李某某未严格按照烟花安全燃放说明造成的,属于消费者个人过错,因此拒绝赔偿。几方就赔偿事宜争执达一年之久,从而产生激烈矛盾。无奈之下,张某某将李某某和烟花生产商告上法庭。
庭审过程中,各方矛盾尖锐互不相让。为了准确把握案情,明晰责任,承办法官前往事发地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将烟花残留物提交司法鉴定。经鉴定,涉案烟花发射药量不足,主体稳定性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存在质量问题。鉴定结论出来后,烟花生产商明确表示不服。
鉴于案情棘手,不及时化解,矛盾将激化升级,格里坪法庭启动“三说会堂”多元解纷机制,与金家村村委会共同开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深入分析认定涉案烟花存在质量问题、李某某不规范燃放烟花需承担过失责任,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释法答疑。村干部们融情于理,引导各方换位思考,以生命健康为重、主动领责。经法官和村干部多次耐心调解,三方自愿达成赔偿和解协议:由烟花生产商一次性赔偿张某某27万元,李某某分期赔偿张某某5.4万元。张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一场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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