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华
对于加拿大作家桑德斯来说,城市必然是更美好的,他坚定的认为,到21世纪末,人类将成为一个完全生活在城市里的物种。城市化的最大动力来自于大批乡村居民进入城市生活。他从2007年开始了一场全球之旅,历经三年的时间走访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十六个国家的三十座城市与乡村,记录人口朝城市迁徙的复杂现象,写下了《落脚城市——最后的人类大迁移与我们的未来》。
何为落脚城市,比较直白的解释就是乡村居民进入城市时的聚集地。从外在形态上,可以说是贫民窟,从地理位置上说,位于城郊结合部,以今日中国的术语便是城中村。它不仅是今天中国各大城市的普遍景观,也遍布世界各地,只是名称各异而已。发达国家称之为移民社区、少数族群聚居区,在发展中国家则被称为法维拉、盖奇康都等。而作者把这些区域一概名为落脚城市,是因为原有的术语“移民门户”掩盖了这类地区的动态与过渡性的角色。作者认为,这些地区只是初来者的居处,是个落脚的地方,是乡村居民进入城市的中转站与跳板,他们的脚终将迈出远走,绝不会永远停留。
因为落脚城市介于乡村与城市之间,它与两者都发生着密切的互动联系,无论就物理空间,还是人的心理,都可以作为乡村走向城市的中介。按照桑德斯的观点,落脚城市就是造就人与城市双赢发展的最佳场所。
落脚城市为初来城市的农民提供了廉价的住处。虽然这里环境条件比较差,各种基础设施不能与城市中心相比,但是却为这些初来乍到、囊中羞涩的初来者提供了城市中的第一个栖身之所、容身之处,使这些来自乡村的新进人口能够在城市的边缘站定脚步——不论这样的立足有多么如履薄冰——但是也为下一步谋取机会把自己和自己的下一代推向城市核心奠定了最初的基础。调查显示,虽然落脚城市肮脏、拥挤、生活困苦,但是他们只要在这里撑过头几个月,就会决定留下来长期奋斗。一旦在落脚城市站稳脚跟,就接通了与城市中心联系的入口,把这些村民乃至整个村庄带进都市的世界,让他们得以接受教育和适应现代文明,融入城市社会,从此有了转变为城市人的可能性。伦敦东区就被称为“进入英国社会之前的传统接待厅”。不少从落脚城市走出的第二代,晋升为城市的中产阶级。
落脚城市与来源地乡村也保持长久而紧密的关系,人员、金钱与知识的往返流通不曾止息,从而使乡村的本身也得以发展。几乎每一个落脚城市的家庭都会定期把金钱寄回家乡。这些金钱的回流,不仅保障了本家族的生活水准,也同时在乡下地区创造了新的消费市场,繁荣了当地经济。也有部分资金被用于兴建学校与道路,及投资产业,从而提高了乡村的城市化程度与文化水平,并且使其拥有自立的能力。落脚城市对于乡村,不仅有金钱的反哺,更有知识与技术的输入。当这些去过城里的人回到乡村,他们已不是当年离开时候的吴下阿蒙,而是带回了在城市中习得的技术、知识以及都市的文化习惯,这一切都最终会带动本地区的发展。
落脚城市对城市本身也是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细究巴黎、伦敦等欧洲大都市的历史,其现在人口中的大部分也由19世纪以来农村移民的后裔,慢慢变成为城市的土著居民。与这一过程同步的是,那些原本的处于城市边缘的落脚城市也会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成长为城市的中心地区。如巴黎市中心的贝尔维尔区原本也是属于遭到拆除或遗弃而兴建成市郊住宅区的地方,今天却被视为一个由企业家精神带动发展的典型案例。西班牙巴塞罗那的落脚城市艾可萨潘区,经过合理的规划与发展,今天已经成了一种艺术典范的风格,一个游人参观的目的地。
中国现在正是一个人口大流动,落脚城市遍布全国各座城市的时代。《落脚城市》一书中所提到的落脚城市中孕育和蕴藏的希望与危机,在中国也同样具有,甚至较国外可能更为放大。“我们既已知道乡村移民的涌入是无可避免的结果,就应该”这是《落脚城市》最后一章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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