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雨﹙作家,现居宁波﹚
1945年9月的某一天,爱荷华写作中心负责人保罗·恩格尔先生在八年后接待过卡佛夫人的同间办公室接待了一位客人。那时他的公务还没那么繁忙,还没那么多信件要拆阅,敲门声刚响起,他就热情地说了声:“请进。”进来的是个漂亮女孩,蓝色的眼睛,轮廓鲜明的脸庞,棕色的头发,实有几分葛丽泰·嘉宝的风姿,就是脸色略显苍白。她提着一个事后在恩格尔看来是自己见过的最陈旧的手提包,拘谨地站在办公桌前。
“请坐。”恩格尔招呼道。
女孩在一把椅子上坐下。
“请问,你有什么事?”恩格尔又问。
女孩说了几句,但她的南方口音太重,生在中西部的恩格尔认真去听每一个单词,还是听不明白。他让她再说一遍,她照做了,结果还是一样。无奈之下,他给了她一支笔和一个本子,让她把话写在上面。女孩想了片刻,写了三句话:“我叫弗兰纳里·奥康纳,我不是记者,我能来作家班吗?”
奥康纳小姐以这样的方式在入学第一天登门拜访,可见她对这位负责人的敬重。她和卡佛不同,卡佛是爱荷华大学的旁听生,充其量和现在的“函授”同个性质。奥康纳是正儿八经的硕士生,乔治亚州立女子大学哲学系教授重点推荐进来的,她的家境也绝非生在酒鬼之家的卡佛所能相比,父亲是房地产开发商,家里有一大片农场。
恩格尔显然非常喜欢这位女孩,对她照顾有加,开学不久,就推荐给她一本名叫“理解小说”的文学选集,这也是他在写作班开设的课程名字。他让奥康纳好好去读里面每一位作家的作品,几天后,奥康纳把书归还。恩格尔问她最喜欢哪一篇。她指着一个小说:“这个,《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她的手指点在福克纳的名字上面。
“第一次阅读福克纳,我感受到的是震撼,体会到一位作家所能达到的深度和广度。”很多年后奥康纳回忆道,“最主要的是,福克纳让我见识到了什么是‘南方文学\’”。南方文学以“哥特小说”最为出彩,肇事者是爱伦·坡和霍桑。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由福克纳继承创新,加入了现实批判因素,自此发扬光大,自成一脉。奥康纳生在乔治亚州,名正言顺的南方,她对福克纳小说中的意象耳濡目染,很快就进行了学习和模仿。
奥康纳虽生在富贵之家,丝毫没有富家小姐的娇生惯养之习,很小就信仰了天主教,生活中甚至带着基督徒的严苛。那时她住进了布鲁明顿街32号的研究生宿舍加利尔楼,房间里没有过多摆设,最显眼的是天花板吊下来的一条长麻绳,绳端系着个光秃秃的大灯泡。窗上没有窗帘,桌上放着台打字机,一堆稿纸。早上第一缕阳光透进来时,她就借着晨曦开始写作,晚上在昏黄的灯泡下修改早上写的内容。她每天都写,这是“创意写作”课教授保罗·霍根教她的(霍根也是名小说家,1946年古根海姆基金获奖者):“每天留出几个小时写作——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后来她把这一经验跟一位青年作家分享:“假如你不是每天坐在那里,灵感真正来临的时候,你也不会坐在那里。”这又是卡佛先生做不到的,他“总是担心屁股底下的椅子随时会被抽走”,所以只能写那些能立竿见影的短篇及诗歌。奥康纳那时就在写长篇,这个稿子最终用了她六年时间,开头是1946年。这是一个什么稿子呢?一开始,奥康纳是把它当喜剧来写的:
主人公黑兹尔来自埃斯特罗德(美国南部一个小乡村),因不信耶稣,试图创建一个全新的教派,叫作“没有基督的教派”。教旨很简单:耶稣不是为了人类而钉上十字架的,人类无需通过祈祷来赎罪,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有罪。没有耶稣、没有原罪,什么都没有。黑兹尔每天开着他那辆貌似随时要散架的埃塞克斯车,来到电影院门口或闹市区,坐在车顶,布他的道。但他内心对这个新教派相信多少?不见得多。当盲人传教士的女儿对他说她是个私生女,基督教认为私生女不能进天国,无法得到拯救。黑兹尔信誓旦旦说:“在我的教派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私生子私生女一说。”但“他心里已经有个声音在反对了,那声音说,私生女是不能得救的。”这说明他还是相信原罪,还是相信基督教那一套的某些教义。后来在布道时,他被一名居心不轨的男子利用,男子表面上拥护他的理念,实际却将他当作工具赚钱,要虔诚的人们捐钱。没多久,男子又找来一个“伪先知”,演起了更为逼真的布道戏。
这些情节充满喜剧的因素,本来,这样一部小说写起来是很快的,奥康纳却写了六年,为什么?因为她在角色性格的挖掘上陷入了僵局。作为一个有抱负有野心的作家,黑兹尔目前那个神经兮兮的样子显然过于苍白了,难道他只是一个跳梁小丑般供人一笑的角色吗?奥康纳心有不甘,但又找不到突破的切入口,怎么办?这时,一桩意外发生了。那是1950年,奥康纳乘坐一辆火车回老家乔治亚州过圣诞,路上,她莫名其妙发起高烧,继而感觉关节疼痛,甚至手臂都抬不起来。她看着车窗外飘飞的雪花、飞逝的田野和山峦,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好不容易挨到家,她简直丢了“半条命”,她的舅舅见到她,觉得自己的侄女就像一个“病歪歪的老妇人”,脸色苍白,随时要倒下去。很快,家庭医生查尔斯先生就对她进行了诊断,起初认定为“风湿性关节炎”,但数日来奥康纳的高烧不退,家人不放心,又联系了乔治亚州的首位肾病专家梅瑞尔医生,他以专业的眼光及医院内先进的医疗设备对奥康纳进行了全方位检查,结果证实她患上了“红斑狼疮”。这个名词在奥康纳母亲听来犹如晴天霹雳,因为她清楚记得十年前她的丈夫就死于这病,这显然是一种遗传病,现在轮到女儿了。而梅瑞尔医生接下去的话更让她胆战心惊:奥康纳有可能活不过二十五岁。面对这样的情况,这位坚强的母亲考虑再三,最终决定对女儿隐瞒病情,“她已经病衰体弱,再受这种打击就太可怕了。”她说。
奥康纳确实相信自己只是得了关节炎,但持续的病痛让她的内心渐渐发生了变化,她在农庄内某个房间疗养期间,开始思考一些深沉的命题,比如:人生的苦难、赎罪的方式、以及接近天国的可能等。她很快就把这一思考和手头搁置的小说联系了起来:“这段时间我多少是在同时经历着我的人生和黑兹尔的,由于我的病,导致关节问题,我开始有种想法,就是最终我会瘫痪,我会渐渐失明,在书中我写出了自己的命运,或者说疾病本身造就了这本书。”那么她是用什么手段造就这本书的呢?是“暴力”或“亵渎”。她在小说中借黑兹尔的口说:“亵渎才是达到真理的途径。”
奥康纳设置的暴力情节是:黑兹尔对男子请来冒充耶稣的“伪先知”深恶痛绝,一天,他开着那辆破旧的车追上了他,不顾一切“……把他撞倒,从他身上碾压过去。黑兹尔向前冲出二十多英尺才停下来,接着又向后倒车,再次从那人身上碾过,这才把车停住走下来。”这两次碾压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如果第一次表现的是黑兹尔出离的愤怒,那么第二次就带着邪恶的本性了,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将暴力推向顶峰的决心才能做到。而全书最触目惊心的情节(个人观点)发生在撞完人后,“伪先知”躺在地上断断续续说:“(我)给我妈添了一辈子的麻烦……一辈子没让她安生过……从来没对我爹讲过实话……也没给过亨利什么东西……什么都没给过……”显然,这是一个为了家庭、亲人而做一些他认为无伤大雅的事的男人,假冒一下先知,骗愿意上钩的信者几个钱,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就是这么一个无辜的、社会最底层的人,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杀人者黑兹尔的内心也随即发生了巨变,他原以为杀人会消除心中的恨,不料全不是这么回事,他第一次尝到了罪恶的滋味,变得意志消沉。终于在几天后他买了一桶生石灰,搀上水,将自己的双眼弄瞎了。过后,他还在鞋子里放上碎玻璃渣、小石块,踩着这些东西行走,睡觉时在身上缠铁丝。奥康纳说:“我发现,暴力具有一种奇异的功效,它能使我笔下的人物重新面对现实,并为他们接受天惠时刻的到来做好准备。”黑兹尔对他人实施了暴力,他迎来了自己的“天惠时刻”,也就是“顿悟”的瞬间,他所做的那些行为,让人联想到圣徒保罗的事迹,甚至联想到耶稣。从抵触到接纳耶稣,这是一个轮回,自此,这部原本被定义为喜剧的小说具备了深沉、黑暗的内核,黑兹尔的形象也渐趋饱满,而背后的这一切都是奥康纳的疾病带来的。小说最后,死去的黑兹尔被房东太太放到床上,当作生者对待,则明显是作家对《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的致敬。
这部小说最后被命名为《智血》,1952年3月出版。6月,奥康纳的病情再次爆发,她这才知道了“红斑狼疮”的实情,那时,她的身体已虚弱得爬不动楼梯,只好将房间搬到一楼。为了排遣时光,她订购了第一对成年孔雀和四只小孔雀,从此农庄里的孔雀成倍增加。奥康纳一生钟爱孔雀这种鸟,她将大把的时间花在饲养它们上,除此之外,她的生命中只剩下写作。凭借坚强的毅力,她又陆续出版了两个短篇集(《好人难寻》、《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和一个长篇(《暴力夺取》),小说的基调全是黑暗的。
梅瑞尔医生的预言有失准头,奥康纳并未死在二十五岁,而是死在三十九岁那年。她一生最好的朋友罗伯特后来始终清晰地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奥康纳时的印象:“在我们眼前她是一个羞涩的乔治亚州女孩,心形的面庞,苍白而沉郁,眼睛很美,不皱眉的时候,眼神明亮。”奥康纳是位漂亮的女子,但红斑狼疮的后期,使她失去了容貌,鼻梁两侧长期出现大量疹子,脸型也失去了鲜明的轮廓,变得消瘦,愈发面色苍白。但奥康纳留下的作品足以傲世,一位名为托马斯·默顿的神修导师在她死后,为她题写的墓志铭是:“阅读弗兰纳里·奥康纳,我想到的不是海明威、凯瑟琳·安妮·帕特或萨特,我想到的是像萨福克里斯这样的人。”萨福克里斯,古希腊悲剧诗人,奥康纳和他的共同点是:对人生充满悲观,对生命爱得深沉。再见!奥康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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