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经过20余天的试运行,11月15日,青岛交警正式推出“无事故证明”网上申请、自助打印服务,实现办理业务“零跑腿”。
“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俗称“无事故证明”,一些特殊行业要求驾驶人必须出具“无事故证明”才能上岗,以往开具这样的证明需要驾驶人本人到服务窗口办理,时间成本较高。青岛交警正式推出“无事故证明”网上申请、自助打印服务后,持青岛车管部门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申请开具“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3分钟左右就能办理完成,十分方便快捷。
市民自助开具“无事故证明”,进入“交管12123”App页面后,选择“驾驶证”板块,再点击“安全驾驶记录”,3分钟左右就能完成。持青岛交警核发的驾照或者已开通此功能的外地交警核发驾照的市民,都可以自助申请。
据了解,2020年以来,青岛市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进一步畅通告知服务渠道,不断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公开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青岛市又推出了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便利措施。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通过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提供的查询码,自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案件相关证据材料,查询主体限定为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当事人各方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证据材料,查询内容包括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模拟实验笔录以及机动车保险单、当事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等证据材料。
当事人各方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需要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的,可提交书面申请,由办案民警对其身份审核确认后,采集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号码和联系电话,确认后自动生成查阅码,并打印事故证据材料查阅凭证送交查阅人。查阅凭证包括事故编号、查阅码、查阅途径和权利义务等信息。(观海新闻/青岛晚报首席记者刘卓毅通讯员赵青王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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