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为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确保及时发放案款的决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执行案款发放工作的监督,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分别设分会场参加活动。
青岛市南法院作为山东省唯一基层法院代表,与最高法院现场连线直播。市南法院采取线下身份确认、线上发放案款模式,确认当事人身份后,法院财务人员一键操作,案款即“秒到”当事人账户。现场共向40多名当事人发放案款1300余万元,其中包括关注度较高的王某某等“套路贷”涉黑案退赔款。活动当天,青岛一家投资运营公司在青岛中院领到1.3亿元案款。
记者了解到,本次集中发放,青岛中院和10个区(市)法院共发放执行案款1.7亿元,涉及120起案件,涵盖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刑事退赔等多种类型。146名当事人到场领到执行款。
青岛中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5万件,结案6万余件,执行到位229亿元,扣除以物抵债对应的标的,共向当事人发放案款6.1万笔152.3亿元。目前,青岛全市两级法院保持无法定事由超期案款“动态清零”。
下一步,青岛法院将以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为契机,扩大案款集中清理成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青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首席记者刘卓毅
通讯员吕佼时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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