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2月2日讯12月2日上午,黄岛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系黄岛首例以劳务代偿方式进行生态恢复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潘某某所居住的海青镇某村,附近山林生态环境较好,野生动物资源丰富。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潘某某私自架设电网猎取野兔,除自己食用外,还将野兔卖与其他村民。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线索后,在潘某某家中当场扣押野兔4只。
经鉴定,潘某某所猎捕的野兔系草兔,属于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野生动物。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指控潘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潘某某的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请求判令潘某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予以刑事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潘某某属于无固定收入的弱势人群,不具备经济赔偿能力,黄岛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以劳务代偿方式提供环境资源公益劳动折抵赔偿金的方案。被告人潘某某同意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承担本案的民事赔偿责任,承诺服从法院指定的劳务代偿协执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承诺按照要求提供环境资源公益劳动。
综上所述,法院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潘某某来赔偿其破坏生态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劳务代偿方式在法院指定的海青镇一村庄附近山林,提供不低于36日(每日8小时)的环境资源公益劳动,最迟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吴冰冰通讯员曹旭晶)
新闻推荐
半岛全媒体记者曹现梅通讯员王璐章丽娟寒风中,日日奔波的“快递小哥”们有哪些期盼?公益团队又在这个冬日里有哪些...
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