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淑英: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丹山支行已于2019年7月29 日依法将对青岛法海寺生态农业观光园有限公司享有的两笔债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分别为:(青农商城阳丹山支行)流借字(2013)年第017号、(青农商城阳丹山支行)流借字 (2013)年第 032号】以及贵方出具《分期还款承诺》项下权利全部转让给王晓莹所有。
请贵方自通知之日起,依法向王晓莹履行清偿义务。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丹山支行
债权受让人:王晓莹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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