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窦圆娜
通讯员冯汉中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工伤,返聘的退休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吗……10月10日,记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梳理。
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潍坊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工伤保险并享受工伤待遇。
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一是凡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业企业,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二是潍坊市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等行业建设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佣的农民工,应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认定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下职工具备认定工伤的条件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企业返聘的退休人员
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吗?
参加工伤保险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具有劳动关系。退休返聘人员与返聘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目前该类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企业可以与返聘人员协商约定,对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通过选择参加其它商业保险的方式,分散单位所承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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