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睿 通讯员 曲洪科 苏丹)近日,我区将肺结核等6种疾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进一步降低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看病难、看病贵、报销难,一直是老百姓的烦心事、揪心事,但我区居民李大爷最近感觉舒心多了。他患有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多年,过去每年光医药费就要花掉七八千块钱,因家庭经济困难,遇到疾病时往往想着在家扛。现在享受门诊慢性病政策后,一年能报销4000元,能够大大减轻就医负担。“我真是赶上好政策了,现在终于不用为医药费发愁了。”李大爷激动地说。
因为常年服药,李大爷经常到区医保中心咨询。久而久之,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李大爷的情况也十分了解,对他的境遇也深感同情,但过去鉴于政策限制,一直无法彻底解决李大爷医药费用负担重的难题。近日,烟台市出台下发了《关于做好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区将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代偿期、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等6种疾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文件下达后,区医疗保障局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李大爷,赶紧通过电话将这一好消息告知他。李大爷切切实实地享受到了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
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此次调整工作填补了以往居民肝脏疾病乙类慢性病的空白。过去只有职工能享受的乙肝门诊报销待遇,现在咱们居民也能享受了。”
通过此次调整,6种疾病的报销政策为:参保职工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为300元,在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按80%比例支付,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参保居民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为300元,在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一档、二档缴费的均按60%比例支付,一档、二档缴费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区医疗保障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工作主线,竭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民生实事。这次政策调整不仅进一步拓宽了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而且报销比例也大大提高,让老百姓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实实在在尝到了甜头。下一步,区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深入加强参保群众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简化病种备案认定程序,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让广大参保群众切实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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