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文萍)昨日,记者从区住建局获悉,由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实施。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现在可以申请,申请时间为8月27日—9月30日。
据悉,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均可申请。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之后在市区首次就业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在市中心区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以单位住所为准)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申请人以新就业无房职工名义申请的,须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申请人以外来务工人员名义申请的,不限学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其中,申请人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在市区就业的除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当低于35900元;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申请方式:新市民申请住房保障,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注册地所在的区住建部门进行网上申报。申请期内,用人单位须先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http://zwfw.sd.gov.cn/)上进行法人账号注册,再登录烟台房产交易网(http://www.ytfcjy.com/),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统一录入网上申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生成并打印《烟台市新市民住房保障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烟台房产交易网《新市民住房保障申请操作说明》。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且同时符合条件的,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进行申报,但不得重复申请。申请人如符合烟台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原则上不纳入新市民住房保障范围,确需申请新市民住房保障,须承诺放弃相应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资格(注:根据《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6月1日起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发放范围已经扩大,具体政策可咨询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人要准备以下材料:申请人及配偶、同户口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市区常住居民户口薄或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等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以新就业无房职工名义申请的,须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新市民申请住房保障承诺及授权查询书》(可在烟台房产交易网下载)。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可以在8月27日—9月30日申请,咨询电话为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890159;
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6615085;
涉及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可咨询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6903206;
涉及共有产权住房房源信息可咨询烟台市宏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735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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