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快艇。文/图半岛全媒体记者鲍福玉张婧
去年冬天,都某和好友相约出海捕鱼,不料因视线不佳,都某驾驶的快艇撞上了好友驾驶的快艇,碰撞导致好友受伤倒在船舱里,后虽被送往医院救治,但其好友还是因颈部损伤导致右侧偏瘫。近日,经过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调解员的在线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成功化解该案。
据悉,原被告系同村同姓好友,2020年11月10日凌晨4时,2人相约出海,各自驾船在牟平区附近一海域去捕捞“扒皮狼”,原告驾船先行出发,行驶约10分钟后,船上的螺旋桨突然被绳子缠住,他随即停船检查,就在起身取螺旋桨上的绳子时,被告驾驶的快艇突然从后边直接撞上原告船只。
据被告都某称,当时由于天太黑,他也没有看到前面有船只,所以才发生了碰撞。撞上前方的快艇后,原告直接扑倒在船舱里了。随后,被告将原告扶起,并将其带回岸上,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在随后的治疗过程中,原告住院治疗92天,医疗费60968元均由被告垫付,经司法鉴定,原告颈部脊髓损伤致右侧偏瘫构成七级伤残。由于双方就损害赔偿事宜没有达成协议,原告遂于今年8月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被告支付伤残赔偿金、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47万余元。
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特邀调解员刘建国接受委派后,正值烟台发生新冠疫情期间,调解员随即对该案进行了线上调解。一开始,双方就事故责任的分担存在较大争议,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员随即启动与养马岛海事执法部门构建的解纷联动机制,从烟台海警局牟平工作站调取当时接警时的询问笔录,结合双方当事人驾驶的船舶均为无牌照无证件的案件事实,为该事故责任划定为五五分担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接受了该一次性解决方案。被告都某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金17万元,双方当事人对驻庭调解员在线解纷工作给予肯定和好评。
该案是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开展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的一个缩影。虽然疫情期间防控形势严峻,但是调解员充分发挥电话、微信、在线调解平台等线上方式的优势,不见面、零接触,公平高效地处理、调解案件,既保证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有力实施,又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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