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如何查询个人的社保缴费情况?
答复:(1)到烟台市内任意一家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的经办窗口或自助终端机器进行查询;(2)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刷脸”登录,完成实名认证即可查询;(3)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过烟台人社综合网厅,点击个人登录,注册账号,登录查询。
咨询: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及停止享受失业金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答复:依据《失业保险条例》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咨询:我是工伤六级,最近住院一直没好,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有什么工伤待遇?
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咨询:烟台范围内,社保缴纳地和工作地点不在同一县市,是否影响员工工伤待遇?
答复:您在统筹地区内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都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统筹地区以外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是需要进行异地工作(安置)就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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