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赖皓阳)继新企业医保开户登记实现“一窗通办”后,市医疗保障局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数据推送,使企业医保登记信息变更、注销登记也实现“一窗通办”。
烟台市新开办企业在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系统”自动将企业信息推送至医保业务经办系统,企业注册地医保经办机构自动完成企业医疗保险登记、核定企业缴费险种和缴费费率、开通“烟台市医疗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登记成功后由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医保开户登记实现“一窗通办”。
目前,烟台市市级医保系统已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一窗通办”系统的信息交互共享。烟台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系统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后,查询企业医保缴费情况,对无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保险登记注销,企业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或提供证明材料。对存在欠缴医疗保险费的,暂不予以注销,并通知注销企业于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缴纳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注销企业结清欠费、利息或滞纳金后,医保经办机构再为注销企业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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