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政府《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21]17号、烟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查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莱山区内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审查备案。请莱山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自2021年11月1日起携带相关材料,到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31号业务科办理审查备案。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未进行审查备案的运输企业,将不予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手续,同时,我局将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进行查处。联系电话:0535-6899323。
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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