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王迪)“3-5分钟看完一本10万-20万字的书并复述;5分钟背诵30-100个英语单词;大脑像照相机一样,随时把想记的东西记在脑海里……”
这种听起来不可思议的教育培训宣传口号,却俘获了牟平区张女士的心。但是两年后,她却恼怒至极,甚至诉至牟平法院要求维权。两年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案情回顾
2018年9月,张女士偶然被一张印有“FCF右脑开发”的传单吸引。在进一步了解这家培训机构后,她支付培训费用28800元给儿子报了名,但该培训机构一直未与她签订培训合同。
交费后,根据培训要求,张女士按时接送儿子参加培训课,但两年时间过去了,儿子根本未出现广告所宣传的开发右脑的神奇效果,漫长的培训时间还耽误了儿子的正常学业。张女士对此起了疑心,她查询了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发现其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咨询、会议服务、广告设计等,并不包括教育培训,更不包括右脑开发。张女士感觉被骗了,便向培训机构讨要说法,并要求退费,培训人员以“课包已经使用不能取消”为由拒绝。
法院审理
牟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这家所谓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销售办公用品、文具、玩具,软件开发,策划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而在招收学生时,其向学生家长隐瞒了无证经营的事实,属于没有获得办学资格而开培训班,招生收费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而该培训机构未取得相应的教育培训资质,却对外提供FCF右脑开发训练课,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关于开展培训活动需要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强制性规定,故其与张女士儿子之间形成的教育培训合同无效,应返还培训费28800元。
法官提醒
当前培训市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较多,家长在接受此类服务时要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更要科学理性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注意查看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相关办学资质,教学老师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培训场所是否安全,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是否合理,最好先进行课前试听。要理性分析判断培训机构发布的宣传信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不要盲目跟风报班,要多家对比挑选,查询机构经营信息,通过营业场所租赁情况等了解机构运行状况,切忌冲动消费。同时要结合孩子的学习成绩、兴趣爱好等具体情况选报。
签订合同前,要详细约定并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课程内容、授课老师、退费规则、违约条款等事项,切忌轻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可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涉及退费说明,双方要提前约定并写进合同。如果发现有限制消费者权益或免除、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可拒绝签订合同。
要注意向教育培训机构索要消费凭证,妥善保管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凭据、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并注意查看收费单据是否为有效凭证,即凭证上收费单位与实际办学单位是否一致。如遇到权益受损问题,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教育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也可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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