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沁雨)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结合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福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发现交通安全正能量”暨“文明好司机”有奖评选活动。
此次活动由福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主办。即日起至12月7日,具有福山区户口或居住证的居民(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活动)均可参加活动。活动由福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100个安全头盔作为奖品。
“文明交通传播”奖的参与办法:关注福山交警公众号,将此次有奖评选活动信息转发到朋友圈、微信群,并截图发至fsjjzhk@163.com。发送邮件的标题请注明:参与有奖评选(题目标注不规范的视为无效)。邮件同时注明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评选办法:根据同一微信号转发微信群(同一微信群重复转发的视为一次)的数量从多到少,选取前10名为获奖者;根据转发朋友圈积赞(不多次累计)的数量从多到少,选取前10名为获奖者。以上参与者转发的数量一致的,按照报送的先后顺序确定获奖者名单,每名获奖者奖励安全头盔1个。
“发现交通安全正能量”奖的参与办法:发现身边交通安全正能量的人或事(近3年的均可),并通过照片、视频记录下来,发至fsjjzhk@163.com(每名参与者的投稿数量不限)。发送邮件的标题请注明:参与有奖评选(题目标注不规范的视为无效)。邮件同时注明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评选办法:福山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照片、视频的内容、质量研究确定10名获奖者名单,每名获奖者奖励安全头盔1个。
“文明好司机”奖(面向三轮车驾驶员)的参与办法:①参与者必须具有三轮车驾驶证(D证)且状态正常;参与者名下有牌证齐全的三轮车且状态正常;2021年以来没有驾驶三轮车载人的违法记录。②参与者提供2张照片。一张为参与者与三轮车的合照(照片要完整显示车辆牌照),一张为参与者的驾驶证、行驶证的内页照片。将2张照片发至fsjjzhk@163.com。发送邮件的标题请注明:参与有奖评选(题目标注不规范的视为无效)。邮件同时注明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评选办法:福山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参与者提供的照片进行审核,并按照报送的先后顺序确定70名获奖者名单,每名获奖者奖励安全头盔1个。
活动结束后,福山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福山交警公众号公布获奖者名单和奖品领取办法,请参与者随时关注。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的相关作品等一律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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