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星
2016年10月13日19:05分左右,阴雨天的武汉,我和熊熊在创意城吃晚饭时,手机轻轻震了一下,屏幕上显示出这条“爆炸”性的消息——美国民谣歌手鲍勃·迪伦获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事实上,看到“民谣歌手”这四个字作为定语的新闻,作为迪伦的铁杆粉丝,或多或少是有些不舒服的,然而,用词语的堆砌来修饰一个鲜活的灵魂却是长久以来人们最为擅长的方式,苦笑。
我没想到迪伦会获诺贝尔文学奖,六年前,高二的暑假我在广播中听到《ForeverYoung》时被“奇特”的唱法和干净的歌词所吸引,后来在MP4里存着很多他的歌,尽管彼时我的MP4里同时还躺着国内流行歌手歌唱的情绪和情爱。然而,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他一定是最特别的存在。始终不会忘记高三的体育课在操场上走圈时,看着不远处的大雁塔思考着万一考不上大学,人生还有哪几种出路?为什么明明最想读中文系,却打算学法律专业,是什么样的心理?(后来幸得老天垂怜以1分之差让我与国际经济法擦肩而过)遇到为什么我要为了做题放弃看小说的时间……等少女时代特有的迷茫问题时,耳边响起的是“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后来我在MP4删掉了除了Bob之外所有歌手的歌,空白了一段时间后放进去了神级的Beatles、PinkFloyd、G’N’R、nirvana等,但鲍勃仍占据心中最高地位。作为一个传统式的中国学生,少年时的我们努力在老师和家长面前扮演着好学生、乖孩子的形象。中国孩子有着世界上最沉重的面具,只好战战兢兢地成长,而那些骨子里开始滋长出叛逆的年纪里,二十世纪后半叶的美国音乐成了最隐秘的狂欢。
不再赘述那些过往,也无需刻意证明。明知“诺奖”早已成为刻板的符号,但在这个“民谣文学”得到世界级认可的时候,还是和这些年认识的为数不多的迪伦粉开启狂欢模式。好友说,自从迪伦拿了诺贝尔,你每天都处在癫狂状态。但必须说明的是,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却是欣喜中带着几分平和。
在这样一个自小缺乏对审美进行培养的环境里,对美的单一化评判标准不仅滑稽可笑,更是酿就了很多现实中的悲剧。两年前在朋友圈里分享《Ifyouseeher,sayhello》时,一友回复:“什么鬼,公鸭嗓嘛”。粉丝的玻璃心瞬间碎了一地,自那以后即使偶尔分享其他歌手的歌,但不怎么分享鲍勃的歌。甚至会打心底里希望他不要在这个审美极度不健康的国家被更多人熟知,实在不敢想象那些对人性的思考、对人类命运的追问,在评论中会被肤浅的词语界定成什么样子。其实想到我此时此刻写的这些字也终究会沦为肤浅的语词,也不免有些懊恼。
然而,这次的“诺奖”却让他身上聚集了全世界的目光,想来有些心酸,因为这样一个奖,大多数人才开始关注到这样一个艺术家,而非偶然的一次邂逅与沦陷。索性袒露出自己的想法,蹭热度也罢,算是一种情绪的纪念,纪念这个彻底释放了潜意识的10月13日。
本科时的一堂课中,一位老师要求我们给文学、音乐、美术这三种艺术排序。如果非要排序的话,记得当时自己的排序是音乐、文学和美术。然而,最高明的艺术莫过于将这三个进行绝好的融合,艺术的形式虽有差异,即使是同一领域也存在千差万别的形式,然而它所指向的目的却是殊途同归。诚然,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大环境里,几乎无处不在的偏颇之见和某些客观因素对音乐艺术中掺杂了太多主观情感,但作为艺术的一种其本身的价值绝对不容置疑。迪伦获“诺奖”后,意料之外的全世界都在质疑,而这种质疑的根源,无非是将文学与音乐割裂起来的认知。
关于迪伦唱出来的“诗”所表达的内容,有太多深刻的内容令人们产生对上个世纪的追忆,我想说的是,迪伦拿到诺贝尔文学奖本身这件事带给我的启示。
文学的源头与音乐紧密相连,中国诗歌的源头《诗经》,外国古代文学中的“行吟诗人”等都是诗与歌相互依存的最好证明。迪伦的歌词就是他写的诗,如果只是诗,或许很多人不会质疑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他的合理性,但迪伦最棒的一点是将自己的诗唱出来了,在很多人那里,他就从“诗人”变成了“歌手”。他对艺术形式的突破反而成了争议的源头,令人哭笑不得。
在今天,从传播速度和受众广度来看,相比文学,音乐仿佛拥有天然的优势,尤其是当科技的进步已经能够令人们的感官在最大程度上与外界交流时,音乐以独特的呈现形式越来越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近年来,国内的民谣音乐逐渐迎来愈加广泛的市场就是这样的道理,诗化的歌词和简单质朴的编曲,是诗歌与文学极好的结合,正是在不经意的潜移默化中,文学也“与时俱进”地通过其他载体影响着越来越多的人们。我们不再是去图书馆借一部纯文学著作,挑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坐在窗边享受着慵懒的午后和指尖下书页的质感;而是听着民谣里的歌词,伴着可欢快可忧伤的吉他调调,找到感同身受的生活;而是在朋友圈里看到有人的心情、日志或信手拈来的小诗……或是各种。在此声明:坚定地拥护传统经典文学绝对不容置疑的地位,但同样肯定文学的多样化会令其本身增加强大的生命力。
想起去年武汉高校研究生学术沙龙里关于自媒体、碎片化阅读、深阅读等问题的讨论,我始终认为,我们的焦虑始终不是来自于每天面对的爆炸信息,而来源于,换一种文字的载体、在深阅读与浅阅读中无法自由转换的困顿。而关于“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歌手”的争议,与上述问题类似,很多人争议的对象变成了承载文学的艺术形式,而非文学艺术本身对灵魂产生的力量与触动。
在微博上看到诗人于坚对迪伦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感想:“奖给了灵魂,没有奖给修辞或观念。将对世界产生巨大影响。世界厌倦了,它只是要生活,要爱,要唱歌,要忧伤。于是鲍勃·迪伦来了……”很赞同这样的说法,作为一名中文系研究生,当对文学要进入研究领域而不得不与那些抽象的词语和理论接触时,常常会对文学产生困顿,每每看到各种“主义”时,竟会觉得加了“主义”或“派”的专业术语很残忍,仿佛这样的描述硬生生地将一个个立体多面的灵魂抽象成了一个个没有血肉的符号。然而,文学是有生命的,这种生命承载着作家饱满的灵魂,读者思想的共鸣和一个时代生命的韵律,绝非那些学术论文里故作姿态的标题。
与其说是诺贝尔文学奖颁给鲍勃·迪伦是一次“行为艺术”,倒不如说这是一场化解我们这样有着同样困顿的文学研究者焦虑的行动。埋在充斥着晦涩术语中的我们,看似在一步一步研究某个问题,但实际上却在某种程度上距离文学越来越远,这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在与同专业的很多朋友们进行交流时,发现大多数人都有着这样相似的经历:中学时代对文学有着很好的体验,时不时有创作灵感。但这种对文学的感知和创作欲望却在进入中文系,尤其是研究生阶段越来越少。很多时候不能一味地将这种结果归咎于培养方式、教育模式,而更多的要看到自身为何会在随波逐流中忘却初心,我们最该反思的,是对文学、对艺术带给我们纯粹的、灵魂上的力量为何随着我们越来越多的阅读,反而逐渐被我们忽视?
而这次,迪伦在我们对文学的认知产生偏差时,让人瞬间清醒,哪有什么主义,哪有什么修辞,哪有什么形式的差别,那些能唱出来的文字能够唤醒人们对生命本质的追问,对人类命运的思考,就够了。这才是最本真的艺术啊!
最后,说说近两日想到的问题:迪伦的“叛逆”和某些音乐人追求的“叛逆”;中国是否可能存在这样的音乐人。行为的颠覆只是叛逆的外在形式,乱性、吸毒等为了叛逆而“叛逆”是对反抗精神的侮辱,内心的抗争永远比外在抗争的分量重得多,叛逆的根本是有自己灵魂中所向往的东西,是从人性的角度对现实进行的反思与批判,与追求自我的标新立异、与众不同无关。
以及,我不太赞同一些朋友将国内音乐人全部否定的态度,尽管从个人角度来讲,在我心中永远无人能与迪伦相提并论。但我始终坚信,在这个国家总有一些人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坚持怀揣着一颗真正的良心,用艺术呐喊着什么,残酷的现实里永远会有理想主义者们的悲鸣,即使小众,但也存在着。我希望我们每个人在评论这个国度,这个环境,这个时代时,切勿简单粗暴,寒了人心。
我也坚信看到这里时,一定会有人产生共鸣。想说的还有很多,回顾这些只言片语有只觉得凌乱不已。电脑旁墙上贴着的海报:
迪伦站在街边一边吹口琴,一边弹吉他。
别人都曾年轻,可你老过吗?
——一个鲍勃·迪伦脑残粉的胡说八道。
本期作者
樊星女,陕西富平人,1993年2月出生,西北大学文学学士,武汉大学文学院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生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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