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 旺苍新闻 青川新闻 剑阁新闻 苍溪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广元市 > 广元新闻 > 正文

广元市城区农房被征收(户)人可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来源:广元日报 2018-11-11 01: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贾春凡记者兰宜谦)11月10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广元市出台了《广元市城区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补充规定(试行)》,根据市城区不同货币安置标准区域内征收农房实际,分区域配置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农房被征收(户)人货币安置后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解决居住需求。原“无偿还房”、“以房换房”、“成本价购房”等安置政策、标准停止执行。

各农房被征收(户)人,在签订货币安置协议后,征收部门将按时发放货币安置款。确需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各农房被征收(户)人按自愿原则选择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有意愿购买者,在签订货币安置协议的同时,应向征收部门提交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

符合货币安置政策条件的被征收(户)人,按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标准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超出人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部分由被征收(户)人自行按市场价购买。征收购买宅基地建房和购买农民房屋按统一政策标准补偿后,被征收(户)人无其它住房的,可按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标准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同时所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超出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或者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的,超出部分由被征收(户)人自行按市场价购买。

购房单价设定为:执行25万元/人货币安置标准的区域,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单价定为每平方米不超过5000元;执行20万元/人货币安置标准的区域,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单价定为每平方米不超过4000元;执行18万元/人货币安置标准的区域,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单价定为每平方米不超过3600元;执行16万元/人货币安置标准的区域,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单价定为每平方米不超过3200元;执行14万元/人货币安置标准的区域,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单价定为每平方米不超过2800元。

市城区范围内,经规划部门审查认定无条件配置限价商品住房的区域,经市政府批准,可采取实物安置。

该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新闻推荐

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宣传片制作单位比选公告

我公司将通过公开比选确定项目宣传片制作单位,欢迎各单位积极报名和比选。一、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及依法...

广元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元这个家。

相关新闻:
带你去旅行2018-11-09 00:00
猜你喜欢:
评论:(广元市城区农房被征收(户)人可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