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桂林 今日临桂 今日阳朔 今日灵川 今日全州 今日平乐 今日兴安 今日灌阳 今日荔蒲 今日资源 今日永福 今日龙胜 今日恭城
地方网 > 广西 > 桂林市 > 今日兴安 > 正文

获刑五年六个月 兴安法院对陆汉发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来源:桂林晚报 2020-12-06 16:57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通讯员文晶晶记者刘净伶)近日,兴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陆汉发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陆汉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已经退缴在案的赃款11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经查明,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陆汉发在担任防城港市公安局打击走私和非法经营工作组成员和企沙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走私人员邓某和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收受邓某和等人给予的现金共计267万元。

查实后,陆汉发主动交代了组织尚未掌握的收受叶某现金66万元的受贿事实。2020年10月12日,陆汉发退出个人所得全部赃款117万元至兴安县人民检察院。

兴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汉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陆汉发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主动退出全部赃款且积极缴纳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法庭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浑身刻满历史故事的灵渠飞来石

飞来石上的“虬如”和“夜月潭辉”飞来石正面的“飞来石”三字飞来石全景■杨迪忠文/摄兴安灵渠飞来石,地处鸟鸣山下的...

兴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兴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获刑五年六个月 兴安法院对陆汉发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