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伍永皇)日前,叙州区交通局纪检组筹备组协助局党委制定了《叙州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为官不为”问责办法》,狠抓纠“四风”转作风工作。通过信访举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已按问责办法问责8人,有力震慑了违规违纪人员,也警醒了更多的党员干部。
问责办法主要针对干部职工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精神懈怠不愿作为、办事拖拉应付作为、缺乏担当推诿作为、工作消极推进不力等影响工作高效推进,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进行问责。问责方式有:提醒教育、书面检查、谈话诫勉、书面诫勉、通报批评、岗位调整。可采用一种问责方式,也可以多种问责方式并用。凡受到上级提醒教育或书面检查和受到本局谈话诫勉或通报批评以上问责的,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相应标准扣发个人年度综合目标奖。截至目前,已实施提醒教育3人,书面检查2人,谈话诫勉3人,通报批评3人,责令辞职1人,经济处罚5人。问责办法实施后,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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