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现场,男子欲跳楼(图片来源网络)
本报讯(记者 蔡 明) 11月2日,德保县一名男子在该县政府大院内上演“跳楼”闹剧。据了解,该男子是一名小包工头,因为经济纠纷到该县政府大院内企图以跳楼来引起关注。事发后,该县警方、消防队员和政府院内有关人员成功将男子劝下。
“有干部被约谈想不开跳楼了。”当天上午,有网友在QQ和微信等多个社交平台上传播德保县政府大院内有人要跳楼的消息,引发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进行评论。不过记者了解到,事实是一名小包工头因为与人有经济纠纷,欲到政府“跳楼”寻求解决办法。事件发生后,该县警方、消防队员和政府大院内有关干部成功将男子劝下,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地也很快恢复秩序。据了解,欠其债务方面也与政府无关联。
记者11月3日从德保县公安局一名当时在现场的民警证实了此事。据介绍,事发在当天上午9时至10时许,事发时一名男子在该县纪委办公室(4楼)外爬上窗户,声称要跳楼,后来经劝说才下来。该民警称,这名男子不是第一次有这样的举动。早在去年,同样是因为经济纠纷,该男子就到当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出面解决纠纷。而当时,他还一度“晕倒”在地不起,不管说什么都没用。民警见状就说要叫120来替他诊治,但是治疗费得他付。此番话语刚过,男子便又“没事”,自己站起来了。
“男子的行为其实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政府正常秩序,引起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公安机关是可以对其进行拘留的。”民警介绍说,对这样维权过度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治安拘留。“有诉求、有纠纷可以走法律途径,不应该以类似的极端方式来寻求解决办法。”民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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