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业讯
“太感谢你们了,那么热的天走那么远的路,专程给我送来赔偿款,帮我们家渡过难关。”近日,乐业县残疾农民工唐某激动地说。
原来,今年4月,乐业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残疾农民工唐某主张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开庭审理和多次调解,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唐某医疗费、误工费、抚养费、伤残赔偿金等经济损失16万元。考虑到唐某行动不便,离县城较远,其父母年迈、子女年幼,同时为了鼓励他生活下去,乐业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驱车100多公里,将赔偿款送到唐某家中。看到法官们专程送款,唐某十分激动,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邹
勇
姚慧芬
覃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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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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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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