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凌云讯
近日,凌云县伶站瑶族乡某村的村民韦某与黄某带着他们同居所生的半岁的儿子来到伶站司法所声称要分手。
伶站司法所的干警通过询问了解到,韦某与黄某于2008年开始同居生活。至今生育有二女一男,最大的今年6岁,最小的不满周岁,还在哺乳期。眼下大女儿已经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然而至今三个孩子都还未上户口。为了解决三个孩子的户口问题,韦某多次要求黄某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但黄某因长期在家中受到各种歧视与谩骂,所以一直不同意办理结婚证。加上双方的矛盾日积月累,不断升级,感觉形同陌路,所以想用分手的方式解决这毫无意义的关系。
考虑到孩子尚且年幼,不能没有家庭的关爱,伶站司法所干警以孩子在成长中需要家庭关爱、需要受到良好教育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线,道德教育相辅助,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韦某保证回家做家人的思想工作,让家人善待黄某。黄某也同意过两天去把结婚证领了,给孩子上户口,解决上学问题。两人都表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愿为子女营造一个和谐幸福的家。
□王
欣
邹
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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