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凌云讯
以“给你李果吃”为诱饵,将邻居10岁幼女骗到家里实施性侵,色胆包天的五旬老汉终自己吞下恶果。近日,犯罪嫌疑人潘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50岁的潘某是凌云县某村人,十年前不幸丧偶,他和儿子一起居住。今年7月12日中午,潘某和一朋友喝了酒之后,闲来无事他便出门晃荡,在本屯的代销店门口遇到被害人小雯时(化名,女,10岁)。醉醺醺的他便起了色心,欲和小雯发生性关系,遂以“到我家给你李果吃”为诱饵,把小雯和她5岁的弟弟骗到家里。将小雯和她弟弟骗到了家里之后,潘某就叫小雯的弟弟在屋外等,然后拉小雯到他的卧室内,之后强行将小雯性侵。约五分钟后,听到小雯的母亲在他家门口喊叫小雯的名字,潘某因害怕事情败露才停止他的兽行。7月15日,潘某被凌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凌云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潘某目无国法,采用哄骗手段,强行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涉嫌强奸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吴长勋
韦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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