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罗侠)3月2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当天下午,执法检查组在南宁听取了我区关于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主持汇报会。
李建国充分肯定了我区在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过程中所作的努力。他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实现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益,使全区妇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地位明显提高,全社会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形成了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良好局面,创造了许多值得在全国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李建国指出,要通过这次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全面深入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保障妇女在文化教育、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提高广大妇女进一步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自治区副主席李康汇报了我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
一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全区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妇女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全区妇女事业新发展。一是加大宣传和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使妇女在参政议政、入学、就业、婚姻家庭等方面实际上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二是努力提高妇女文化教育程度,实现妇女发展纲要提出的“到2010年高中阶段女生入学率达75%”的目标要求。三是加大帮助妇女创业就业的工作力度,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实施妇女创业就业小额信贷全额贴息项目,帮助城乡妇女顺利创业就业。四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的社会保险权益。五是加大妇女人身财产、身心健康权益的保护力度。
当前,广西妇女事业发展既面临重大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汇报会上,各有关部门的代表都建议国家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妇女骨干的法律培训,提高民族地区妇女骨干的法律意识;建议国家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支持力度,在人才、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给予倾斜;建议国家从政策上加大对民族地区城镇教育投入支持,促进城镇化的推进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解决;建议国家在编制新一轮妇女发展纲要中,提高女性参政议政的相关比例,并对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处级以上女干部退休年龄实行男女平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余远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崔智友出席了汇报会。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以及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妇联、南宁市政府、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农业局、南宁市妇联等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了汇报。
从3月22日至3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深入我区南宁、百色、崇左、北海、桂林、柳州等市,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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