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在墙上的贷款广告
今年以来,各种打着“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借贷”等的宣传广告铺天盖地地出现在百色的大街小巷。广告泛滥的表面,让人看到的是民间借贷的活跃。一边是银行银根收紧,企业和个人融资难,钱难借;一边是各种民间借贷广告铺天盖地,客户难找。民间借贷市场异常活跃,给广大需求者带来了便利。然而,过分活跃的民间借贷是否存在风险?又该如何去认识和规避呢?近日,记者对百色民间借贷市场进行了调查。
现象: 民间借贷广告满天飞
“贷款广告太疯狂了。”在某企业上班的市民李先生到市区办事,把车子停在商场的停车场里,等他办完事出来发现车门把被塞了2张纸,一看又是贷款广告。
“不胜其烦!”李先生告诉记者,这样的广告几乎天天见,电线杆、路上、公交车站台、小区广告栏甚至小区的楼梯口都被贴满了这样的贷款广告。家住市区麒麟山水小区的黄先生也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天下班回家他看到楼梯的走道和自己家的门缝处多了几张广告单页,拿来细看又是贷款广告。
记者走访发现,在市区的广告栏、街巷、电线杆、人行道、甚至墙体上,随处可见各种形式的贷款广告。
案例: 惹不起的民间高利贷
案例一:黄先生在百色做工程,算是一个小老板,2013年初因承包的项目需要急用钱垫资,于是向朋友介绍的一家民营投资公司借了140万元,月利息5分,借期1年。当时双方约定每3个月还一次利息,到期再还本金。然而,由于工程的进度和回款的速度达不到预期,使得黄先生一直无法偿还利息,每次到期还不上利息对方就要求他将所欠的利息写一份借条。一年之后借贷方拿出一堆借款合同和借条,要求黄先生偿还本息一共250万元。借140万元一年就变成了250万元,产生的利息达110万元之多,黄先生无法接受,对方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以黄先生支付60万元的利息调解了这个案子。
案例二:市民刘先生以投资做点小生意为名拿房产证抵押向民间贷款公司借了60万元。后来,生意没做成,钱却被嗜赌成性的他挥霍殆尽,后来还款期限一天天临近,对方已多次派人催款。由于无法承受催款的压力,刘先生不得不躲起来,接连2个月不敢回家,因此前拿房子抵押,他的房子被以债权关系转至贷款公司名下。如今,刘先生依然不见踪影,而他的家人天天被贷款公司的人催着搬离房子……
调查: 贷款广告与实际操作存在差距
“民间借贷存在的法律漏洞还比较多,维权起来也比较艰难。”广西澄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黄盛强指出,对于类似上述例子的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例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今年以来黄律师就接了不少于8个这样的案子,很多贷款人因为急用钱,贪图方便和快捷,在借贷的时候并没有认真评估自己的偿还能力和承受能力,更没有认真研究贷款合同和相关法律政策和规定,遇到纠纷受损害的往往是自己的利益。
黄律师分析称,近年来市民对银行贷款的直接感受就是“难”:一方面是手续繁杂,各种证明、复印件、手续;另一方面是审批较之以往更严格,在贷款审批上不但要求资料齐全还需实地考察等,一单贷款审批下来,最快的一周,慢一点的则要几个月。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银行等机构银根收紧以及不良贷款现象增多,银行在发放贷款上显得十分谨慎。繁杂的手续,漫长的审批,使得许多急用钱的市民不得不另谋“捷径”。银行贷款的谨慎和保守,恰恰为民间借贷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空间。
由于民间借贷巨大的利益驱使,很多企业和个人开始转向专业民间借贷,竞争日益激烈,他们为了争抢客户,纷纷在广告宣传上下功夫,于是“无需担保、无抵押、放款快”这些银行贷款没有的条件成为吸引市民借款的“亮点”。根据相关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下限分别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和0.9倍。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目前百色民间借贷的月利息为2分至6分不等,最高的甚至有1角。按照目前的利率计算,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上限约为2分,超出就属于高利贷。“超出2分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黄律师指出,由于法律只保护符合规定上限的利率,高出的部分很多民间贷款公司或者个人都会通过其他私下协议的方式来操作,这些往往存在很多漏洞。此外,很多打着“无需担保、无抵押、放款快”宣传标语的民间借贷主体其实真正操作起来并非如此。“收取高额评估费、手续费是一种常用的方式。”业内人士苏女士分析说,很多民间借贷公司宣称低息,但都会在手续费和评估费上来提高进行变相补偿。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放贷主体除了银行外还有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投资融资公司、典当行、个人等几种。一般情况下,通过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和个人放贷,是民间借贷流通的主要途径。
记者从百色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简称市金融办)了解到,目前百色市在市金融办登记并获得自治区金融办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的小额贷款公司共有26家,其中右江区8家。对于典当行的数量,目前还没有官方统计数据,但获得典当资格证的典当行在市区仅有3家,而私下从事放贷的个人,更是很难统计。这些注册登记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接受市金融办的监督并在其业务系统接入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对公司的报表、贷款情况、融资渠道、利率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管。“目前,民间的很多投融资公司都在兼营放贷业务。”市金融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多经营范围中没有放贷业务和资质的公司或个人都在变相经营放贷业务,但市金融办尚不具备监督的资格,要视具体的情况由工商部门或是商务局管理。
趋势: 民间借贷纠纷案逐年增多
据了解,近3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增多,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记者从右江区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右江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200余件。时隔1年,2013年民间借贷纠纷案已达230多件。今年上半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已达到200件,每年呈10%的上升趋势。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导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增多,主要是近年来放宽了民间资本的准入和银行贷款的收紧,大量民间资本在高息引诱下涌进民间借贷市场。此外,还存在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因为诚信缺失。现实中,很大一部分案件的当事人在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确知道自己没有履约能力,但由于现实需要和投机及赌徒心理支配,又大量借贷;二是投机暴富思想的驱动。在当前股市低迷、房市受打压、投资渠道不畅、投资产品不足的背景下,部分出借人受投机暴富思想驱动,只考虑高息带来的高利润,而忽视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和法律风险,不顾一切放款;三是法律和风险意识的淡薄。借款人往往不审查借贷方的经营情况、诚信情况,不了解借贷方所经营项目、盈亏情况便盲目借贷;此外,大部分借贷手续不完备或者存在重大纰漏,对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约定不明或者根本就没有约定。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一些不合法的借贷公司在发放贷款时,基本上都是走个人账户,借款只以个人的名义,而且利息会事先或同步扣除。那如何在民间借贷中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黄盛强提醒广大市民,小额贷款公司的借贷手续办理相对简单,对于贷款人的要求也很宽松,但贷款人需求承担的风险却是很大的。因此,市民在办理贷款时,最好选择选择正规、合法注册的贷款公司。在签订相关合同时,要事先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特别是需要提供不动产作为抵押担保时,千万不要同时出具委托出售房屋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等文件,以免在万一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房屋被出售。在贷款的时候还应该充分考虑个人的偿还能力,量力而行,不可盲目贷款。他建议,企业和个人应做好中长期的资金规划而不是急用钱时才考虑借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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