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海雁
近日,家住百色市三建公司的葛女士向本报反映,2010年她的丈夫向百色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了廉租房,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申报材料,材料也被审核通过了,但一直到今年还没有得到房。而在此期间,葛女士的丈夫因病去世,家人生活更加拮据,如今葛女士和女儿在租来的2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生活,而老人因没有地方住不得不回老家田林。葛女士从朋友处打听到部分2011年申请的市民都已经得房,而自己的却还没有音讯,“以后会不会一直这样拖着不交房了?”葛女士忧心忡忡。
带着葛女士的问题,记者致电百色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情况。
据百色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百色市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房等几大类。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要符合《百色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几类条件:1、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县城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一年以上且在本市、县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标准;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按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申请人按要求提供了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规定,已登记为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按先后顺序实行轮候,轮候期间给予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工作人员解释,若无政府下文的特殊政策,所有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都将按照申请审核通过的时间顺序进行轮候交房。目前,全市已经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中仍有4000多人在轮候交房。工作人员分析认为,出现葛女士这种情况主要有几种可能:一是受政府对特殊人群政策照顾的影响;二是每年申请的人数超1000人,但保障住房由于各方面原因交房速度远远赶不上申请人数的增长,造成按要求本于当年交房的部分不得不往后积压轮候。
记者从工作人员处获悉,目前2010年5月30日前申请廉租住房的大部分已经安排交房,但2010年6月之后的还在轮候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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