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百色讯
12月25日上午,百色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东路那马新村内有两辆货车悬挂同一个车牌号。果然,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两辆蓝色小货车均悬挂着“桂LLBXXX”车牌。
民警看到,这两辆蓝色小货车一前一后地停着,其中一辆小货车正在卸货,但是两辆车的车主及驾驶员均不在现场。民警想通过警务通查询及走访周边群众了解车主信息,还给车主拨打电话,但车主及驾驶员均不到场,民警遂依法将两辆车拖离现场。经仔细核查车架号及发动机号,确定其中一辆车是套用其他车辆车牌。
几经周折,民警终于找到了车主。原来,这两辆车的车主是同一人,这名车主首先购买了一辆车,并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了合法的手续。随后,他为躲避车辆各种税费,减低其车辆使用的成本来获取最大利润,便将办理的合法车牌到交警牌证科进行挂失,然后再次购买一辆型号一致的车,将补办后新领到的车牌挂上。
据了解,“克隆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取保费,在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将可能触犯刑法。交警部门表示,会加大整治涉牌涉证的力度,坚决严肃查处涉牌涉证车辆。
□朱
涛
廖彬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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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温馨的亲子跳绳。图为开心的袋鼠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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