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静)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实施,“立案难”得到了有效解决,当事人诉权得以保障。昨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个月来全区立案登记制度实施情况,这一个月全区立案数量大幅上升,当场立案率达91.6%,没有发生积压、拖拉立案现象。
今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这一制度改革的亮点,对当事人而言,极大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对于法院而言,则面临巨大挑战。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一个月来,全区法院登记立案总量稳步上升。截至5月31日,全区法院共登记立案2766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2%。全区各级法院在接受群众各类诉求中,及时开展登记立案工作,极大地保证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立案难得到了有效解决。
在全部登记立案的各类案件中,数量最大的是一审民事案件,为19936件,占总数的72%,同比上升38.7%。从地区分布情况看,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一个月来,登记立案数量居前5位的分别是南宁、柳州、桂林、百色、玉林。针对这两大变化,自治区高级法院认为,行政案件之所以大幅增长,这主要是由于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也于5月1日起同步实施,扩大了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南宁铁路两级法院收案数量出现增幅,这与该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扩大其受理案件范围有关。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的首月,全区法院登记立案工作仍平稳运行,案件增幅在正常的可控范围,没有出现立案“井喷”现象。这一切得益于提前做好的应对准备。
此前,自治区高级法院将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案件数量可能大幅度增加的33个法院作为重点法院,在立案大厅增加人员、增设窗口,上级法院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了立案窗口畅通有序,没有发生积压、拖拉立案现象。
下一阶段,全区法院将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立案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进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在线立案和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立案工作,提高立案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提高立案工作效率。
数说立案登记
●截至5月31日,全区法院共登记立案27665件,与去年同期立案总数19476件相比,上升42%。与今年4月立案总数22107件相比,上升了25%。
●全区各级法院在接受群众各类诉求中,及时开展登记立案工作,当场立案23598件,当场立案率达91.6%。
●在全部登记立案的各类案件中,数量最大的是一审民事案件,为19936件,占总数的72%,同比上升38.7%;其次是执行申请,为6761件,占总数24%,同比上升41.5%。此外,一审行政案件为911件,占总数的3.3%,但增幅最大,同比上升225%。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一个月来,登记立案数量居前5位的分别是南宁、柳州、桂林、百色、玉林,其中,南宁为4773件居于榜首。登记立案增幅居前5位的分别是南宁铁路两级法院、北海、海事、梧州、崇左等地法院,其中,南宁铁路两级法院新收案件增幅达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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