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百色讯 4月14日,百色市右江区法院开庭审理百色市旺达汽车修理厂等10家汽车维修企业不服百色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一案。百色市工商局局长韦锋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
右江区法院采用“2+3”人民陪审员模式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该案诉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百色市工商局作出的百工商处字[2015]18号行政处罚行为。庭审上,双方当事人各自就其主张的观点进行了辩论,并提交了证据。百色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等近40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工商局长出庭应诉对百色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行政部门首长出庭应诉,既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法律的尊重,又是广大干部学习法律和接受教育的良好机会,对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有帮助。(许家华 李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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