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纯 农伊琳
■法治看台
田东县法院平马法庭日前受理了一起涉诉金额高达200万元,当事人分处深圳、玉林、田东三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承办法官多方奔走、倾力调解之下,原告温某终获赔偿款148余万元。
2013年3月15日,对家住深圳的温某来说,是一个如同噩梦般的日子。这天,温某与堂哥从云南自驾游返程途中,行至广昆高速田东界时,先后与姚某驾驶的客车、黄某驾驶的小型货车发生连环碰撞,温某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温某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经过辗转多家医院,温某的性命总算保住了,但是由于事故导致脊柱严重受损,年仅26岁的他只能躺在床上度过余生。这起突如其来的横祸,击垮了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这是田东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标的金额最高的一件,而且当事人涉域较广。为了兼顾伤者的利益及案件的社会、法律效果,承办法官经过第一次开庭,找准原被告双方矛盾的症结后,及时调整办案思路,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主动召集身处玉林、贵港两地的其他被告,与当事人一起前往深圳,对双方争议的原告伤情、家庭情况等作了更为细致的了解,同时委托鉴定机构对原告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经过法官对事故责任的分析和从情理法启发疏导,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的合意,但在处理涉及具体赔偿费用意见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第二次庭审前,承办法官再次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中,法官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对交通事故赔偿费用产生的依据及标准逐项进行法律说明和解释。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原告亲属对赔偿金额的期望值趋于实际,同意适当降低赔偿款;被告也考虑到原告的伤情及家庭情况,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适当提高赔偿金额。
最后,原告家属以及被告握手言和,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被告同意一个月内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48万余元。
新闻推荐
本报田东讯唢呐吹起来,瑶歌唱起来,金锣舞跳起来……10月17日,田东县作登瑶族乡欢天喜地,庆祝成立30周年。当天,作登瑶族乡开展系列庆祝活动,有庆祝大会、民俗表演、“饮水思源、感恩励志”万人签名、群...
田东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田东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