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实践
韦 华 韦益万
司法公正建设不能闭门进行,法院需要有“请进来”的勇气。近日,田东县法院第一审判庭上,除了县人大、政协、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9个部门20多名代表外,案发地的5名乡村干部也受邀旁听本次庭审。
本案原告黄某考与被告方刘家是邻居。2013年12月1日,原告黄某考的父亲叫来村干部丈量宅基地。在丈量宅基地的过程中,黄、刘两家因为界限问题发生激烈争执。刘家老三情绪失控,手拿菜刀将原告黄某考、其妻黄某琼和父亲三人砍伤,其中黄某考是一级伤残,几近瘫痪。案发后,刘家老三服毒自尽。原告诉请法院判决在刘老三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刘老大、刘老二及刘老二媳妇三人连带赔偿黄某考各项损失共计120万余元。
“我不要钱,我只想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原告妻子黄某琼在庭审开始前突然失声痛哭,情绪失控地抱住躺在轮床上的丈夫,原告方亲戚受到感染也悲痛哭泣,法庭出现一时的混乱。值庭干警迅速控制局势,法庭恢复了秩序。
“法官会不会被刚才悲伤的情绪感染,使天平无形中向原告方倾斜?”不仅是被告方,不少受邀的代表,也有这样的担忧。
随着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各个庭审环节的有序进行,大家原先的担心渐渐放下。
“我接到旁听案件的邀请,一点都不感到意外,因为法院邀请我们旁听大案要案庭审早已常态化。今天的案件,庭审能够顺利进行,法院肯定做足了庭前准备工作。”一名县人大代表在庭审结束后表示。
“仅仅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案情竟然像电影般还原了案件的基本经过,法官有这样的庭审调查能力,我们相信法院一定能够给双方一个公平的结果。”村干部们也发表自己的看法。
“只有程序公正,才能够保证案件公正裁判,才能实现正义目的。本案从受理到开庭,程序上无可挑剔。”被告方律师也为本次庭审点赞。
据悉,今年以来,田东县法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放宽旁听庭审案件类型,扩大邀请旁听庭审人员范围。截至目前,该院“将代表请进来”旁听庭审、阳光评议案件10余次,“把案件带出去”到案发地巡回开庭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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