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田林讯
田林县法律援助中心自2014年被命名为百色市“青少年维权岗”以来,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多举措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宣传打头阵,坚持预防教育。该中心经常组织律师深入学校、社区、村(屯)进行法制宣传。3年来,该中心开设法制教育课180课时,举办青少年法制宣传展240多次。利用“12348”热线,热情接待青少年的来电咨询,耐心解释法律法规,指导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
建立法律援助网络,提升服务质量。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网络,即以1个田林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14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导,506名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将法律援助的申请权无限延伸;加强与公、检、法、教育、团委、民政、妇联等11个行业部门的横向联系,为青少年维权提供专业人员保障。
应援尽援,人性化救助青少年。为尽可能辅助有困难的青少年,该中心律师在办案中优先考虑青少年的实际需要,努力联系社会热心人士救助有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2014年12月,风洞小学小学生小桃在学校与同学玩耍时不慎导致寰关节半脱位,住院花去巨额医疗费,而致害同学的家长只赔付了不到一半的费用。中心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小桃的困难,为解决燃眉之急,中心律师努力联系到广西海涛集团资助该生一直到高中毕业。
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和优先指派,为青少年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凡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一律简化审批程序,及时安排办理。对案情紧急需要即时提供服务的,可先行提供服务,再补办指派手续。及时办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充分考虑青少年当事人的诉求,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3年来,该中心共参与青少年辩护35起,免收诉讼费70000多元。
□韦柳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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