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所有权人吴迪,共有权人陈小燕将我局颁发的会宁县会师镇东河口26—1号,建筑面积为67.60平方米的会私房权证会师镇字第303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我局将按遗失补证有关规定,重新为产权人吴迪,共有权人陈小燕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公告
会宁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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