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萍)近日,本报一则《会宁招募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合伙人》的新闻,一时间引起了广大有志青年的热情参与。日前,会宁县出台了该县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电子商务奖励资金,鼓励发展电子商务。
《办法》规定,会宁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电子商务奖励资金,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及物流企业积极开展网购网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县域内加工、包装农特产品的企业、网店入驻电子商务孵化园(街),凡按县政府要求入驻汉唐二十四节气商业街(电子商务孵化一条街)的电商企业、个体网店,一次性分别奖励5000元、1000元。
鼓励社会各界人员开办个体网店。对县域内新开网店,主推县农特产品连续三个月在县外有销售业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于月销售额在3000元以上的网店,连续三个月销售额增幅在2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万元的奖励2000元;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突破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突破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突破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此外,还鼓励各行业实体企业线上线下销售。
对专门为电商提供优质网货产品的县内特色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及专业合作社,以及创新发展的电商企业,也将获得不同程度的奖励。同时,还将评选年度“十佳网店”。对带头入驻汉唐二十四节气商业街(电商一条街)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加倍奖励。
与此同时,凡在会宁县注册的网店及电子商务企业,享受国家中小企业发展营业税、增值税减免、融资担保、小微企业贷款、新三板等相关优惠政策。对电子商务产品设计、研发的企业及网店,在双联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创业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同时积极帮助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以解决电商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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