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9月份,原白银市平川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宁由于在任平川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平川区人劳局”)局长期间,与下属冯治中沆瀣一气,骗取、侵占公款一事东窗事发,两人双双落马。该案7月26日在白银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5年间,两人利用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职务之便,骗取、侵吞公款140多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据了解,现年47岁的王宁系甘谷县人,案发前系白银市平川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现年38岁的冯治中系靖远县人,案发前系平川区人劳局劳动力市场主任、再就业促进中心主任。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12月至2009年11月,被告人王宁在任平川区人劳局局长期间,指使担任该局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的被告人冯治中利用经手、管理本单位财物的职务之便,用虚假票据从平川区政府办公室财务、平川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财务骗取公款67万余元并非法占有。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9月,被告人王宁还安排被告人冯治中与平川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李某、王某(均另案处理)商谈劳动就业培训事宜,并要求平川职业技术学校将政府补助给学校的部分培训费返还给平川区人劳局。冯治中遂指使平川职业技术学校在培训项目中虚报培训人数、虚增补助金额,在平川区政府办公室财务核报培训费共计127万余元。之后,李某、王某先后7次以现金形式返还给平川区人劳局培训费近78万元,后被王宁、冯治中非法占有。2010年7月12日、9月29日,冯治中、王宁两人因涉嫌贪污犯罪先后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职务之便,骗取、侵吞公款140多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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