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彭建华 记者李升) 12月10日,被告人王某因犯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被靖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6000元。
20岁的靖远县男子王某平日游手好闲,一没钱花,就想从网友那里“发点财”。今年3月至5月,王某多次冒充“李伟”“安文斌”等身份,通过QQ“附近的人”将多名女性加为网友,通过聊天骗得信任后,以约会为名,将女网友骗至靖远县城区见面后对被害人李某、张某等人实施抢劫、抢夺、盗窃手机,而后典当挥霍。随后,被害人报警后,警方将王某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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