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的靖远,秋高气爽,硕果盈枝。在这收获的季节里,伴随着靖远经济社会新的赶超跨越发展,是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纵深推进,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犹如一缕缕和煦的清风扑面而来,沁人心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2012年以来,靖远县着手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巡查机制,大力实施机构改革和工作创新,在全县18个乡镇划片设立了四个驻乡镇纪工委,对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风建设、“三重一大”事项等进行监督检查,首次赋予县纪委驻乡镇纪工委工作巡查的职责。
2014年4月,县纪委第四巡查组在石门乡老崖村进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巡查时,发现该村账册中惠农资金收入和支出不平衡,村务公开历史记录不规范、不齐全等问题。
“查!”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后,巡查组迅速展开走访调查。经调查核实,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贪污草原奖补资金1万元的违纪事实。巡查组立即将线索移交县纪委进行调查处理,严肃处理当事人并罚没全部违纪资金,给予两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解决问题,形成震慑,是发现和反映问题的最终目的。像这样的巡查,靖远县纪委每年都定时不定时安排开展,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线索排查三种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围绕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安排部署和信访举报线索筛查情况不定期安排专项检查,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时开展线索排查。
2013年以来,靖远县纪委共开展日常巡查40次、专项检查11次,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起,给予处分6人、问责7人;共发现问题线索16起,通过初核转立案审查8起,处理违纪干部7人。在巡查工作中,巡查组严肃查处问题,对“恶瘤”毫不手软,坚决铲除,给违纪违法人员打了一剂“强心针”,给其他领导干部打了一剂“预防针”,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让纪委巡查组成了广大干部群众心目中永不撤走的“巡视组”。
“建立健全巡查工作机制,不仅延伸了落实监督职责深入基层的触角,强化了‘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更突出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人的职能作用。”靖远县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势必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更大的作用。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为了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巡查机制,2013年底,靖远县纪委紧紧围绕中央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对驻乡镇纪工委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试验性提出组长由县纪委驻乡镇纪工委书记担任,成员为纪工委科员、乡镇、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并对巡查内容和权限、巡查方法、巡查工作程序、巡查结果处理、巡查纪律等做出了要求。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县纪委创新实施的巡查工作机制日臻成熟,巡查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为了进一步扩大巡查实效,2015年初,靖远县纪委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靖远县纪检监察机构巡查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八章四十条,对制定依据、工作原则、机构设置、巡查内容和权限、巡查方法、巡查工作程序、巡查结果处理、巡查纪律等做了详细规定,使巡查工作有法可依、规范运行,成为靖远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常态”。
新闻推荐
(上接第一版)已向本级政府打报告核定人员编制;会宁县正在积极筹建之中。5个县区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和安排,都成立了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和《电商扶贫工作方案》,进...
靖远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靖远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