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向民警赠送锦旗。本报记者高春娟摄
市民拿到自己的摩托车很开心。本报记者高春娟摄
市民赠送的锦旗。
本报记者高春娟摄
本报讯(记者高春娟)1月8日,白银公安分局举行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还赃大会,现场向已核实的18名受害人返还了被盗的摩托车。据悉,本次还赃大会共追回犯罪嫌疑人魏某盗窃的各类摩托车41辆,直接挽回人民群众经济财产损失10余万元。
“我的电动车已经丢了两年多了,2015年8月份民警通知说找到了我的电动车,我当时感觉特别高兴。丢失了这么久,还能找到,非常感谢办案民警。”在现场认领自己丢失电动摩托车的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家住嘉和小区的市民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的摩托车是2015年6月30号丢的,当时虽然报了警,但没有抱多大的希望。“2015年9月底,民警通知说我的摩托车找到了,我当时特别开心,非常感谢民警为我们老百姓挽回了损失。”潘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日前白银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民警根据综合研判情况及精心布控,在白银区公园路市区全民健身广场附近将具有盗窃摩托车重大嫌疑的靖远籍男子魏某成功抓获。经过艰苦审讯,犯罪嫌疑人魏某最终交代了自2014年底开始至被抓,其从靖远窜至白银市区金穗小区、佳和小区、新地阳光小区、银光厂胜利街住宅小区等地段多次盗窃市民电动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以及正三轮摩托车并骑往靖远县境内销赃变卖的犯罪事实及作案经过。
目前,刑侦一大队办案民警在靖远县公安局北湾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已查获犯罪嫌疑人魏某盗窃后销赃变卖他人的各类摩托车41辆,其中电动摩托车27辆,两轮摩托车7辆,正三轮摩托车7辆,现已核实清楚受害人18人,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中。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盗窃犯罪已被白银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白银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明臻介绍:“举行发还赃物大会,一是为了认真贯彻好公安部‘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更加深入开展好省公安厅当前开展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真正确保一方平安。二是为了保障案件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借助媒体平台,呼吁被盗摩托车后尚未报案的市民积极配合警方前来报案并认领自己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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