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8月17日,下列卷烟零售户因未经登记已歇业、停业一年以上,限负责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前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甘肃省烟草专卖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取消其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资格。
靖远县烟草专卖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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