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合浦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住建局等单位领导做客该县“效能和行风热线”的“热点回音壁”,回复群众提出的诉求。
钟女士反映,合浦县城廉东大道自今年铺设新路面后,路面干净整洁,大大方便了群众出行。廉东大道是全县各大批发商行聚集地,由于道路两侧没有划分停车位,各种车辆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秩序,存在安全隐患。而个别商家在商铺面前自行划分的车位,非常不规范。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此问题,尽快解决。
县公安交警大队回复:廉东大道一带是县城各大批发商聚集地,但自从铺设新路面后道路两侧没能及时规划好停车位,导致各种车辆随意停放。接投诉后,我大队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做实地察看,发现此路段的确存在群众反映的问题。下一步,我大队将抓紧就施划停车位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规范该路段车辆临时停放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查处违章停车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周先生反映,他是县城广东路65号住户,其住宅后原本规划有2米宽的公共通道。但住在后面的一姓杨住户,擅自占用公共通道违章建设砖瓦平房,使他家无法铺设排污管道。希望有关部门能认真履行职责拆除这一违章建筑。
县住建局回复:经现场调查,杨某在县城广东路六巷周某屋后的2米公共通道违建砖瓦平房,面积4.8平方米,该砖瓦平房与周某房屋西侧角紧靠。周某曾要求杨某拆除该平房0.6平方米建排水管道,排入由杨某等四户人自筹资金建设的排水沟内。随后,周某在没有征得杨某等四户人同意的情况下,便自行开挖排水沟,因此引起邻里纠纷。我局执法人员多上门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调解,但双方都不愿意妥协。综合上述调查情况,为妥善解决群众投诉问题,我局将依法责令违建户限期整改,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如逾期不拆除,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刘先生反映,2015年5月1日上午9时左右,自己被一辆拖车撞倒,造成多处擦伤和电动车严重损坏,当时肇事车主逃逸。直至现在还没抓到。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执法,尽快抓到肇事人,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县公安交警大队回复:2015年5月1日9时许,合浦县城廉南路129号门前路段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两轮电动车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刘先生受伤、电动车损坏。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司机当场逃逸。我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当班民警与协警立即前往处置,现场勘查、走访,当事人口述肇事车为一辆大货车,但没有看清车牌号码。大货车驾驶人肇事后驾驶车辆由廉州南路段往客运中心方向逃逸。当天下午,县城中队民警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查看事故发生时的监控摄影,逐一排查过往的车辆。由于客运中心路口段的监控头较为模糊,没能看清车型、车号,查不到有效线索。我大队已将调查情况向其作出解释。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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