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中国共产党合浦县委员会办公室向我局报失1996年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合国用(1996)字第189号,土地位于合浦县廉州镇青云南路2号,面积为14567.5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现申请给予补发。有异议者须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遗失的证书自行作废,同时我局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核发新证。
特此公告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3日
新闻推荐
陈所长抓住对方微微抬头的一“瞬间”,终于成功拍下一张照片。...
合浦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合浦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