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合浦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37.7平方米土地用地规划控制条件调整进行公告:
合浦业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廉州镇丰门岭的9037.7平方米土地,原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25%,容积率≤3.0,绿地率≥40%,停车位≥0.6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现拟将此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金融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规划指标拟调整为:建筑密度≤30%,1.0<容积率≤3.5,绿地率≥35%,停车位(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6,建筑限高≤100米。
凡与上述地块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对规划调整事项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20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请署真实姓名、留联系电话)。逾期无异议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县住建局办公地址:合浦县爱卫东路8号,联系电话:7192122。(本公告刊载于《北海日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合浦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特此公告
合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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