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从江西到北海做生意的刘先生经历了一次惊魂时刻:一把不知从何而来的菜刀,突然落在他的摊位上。所幸,菜刀没有伤到人。刘先生说,这把菜刀是从旁边的住宅楼上落下的,但要找到肇事者很难。
据刘先生介绍,当天晚上8时许,在北海大道旁昌旭璟苑广场摆卖陶瓷的他正准备收摊,突然,从头顶落下一个东西,砸到他身边的货架上,他抬头一看,吓出一身冷汗:是一把菜刀!刀先是砸在货物架上,又弹到旁边的陶瓷面板上,并将罩布划了一个口子。惊魂未定的刘先生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辖区派出所民警赶来,与物业公司人员一起处理此事,警方将刀具收存了。
据记者了解,刘先生与十多名江西老乡是2012年12月19日来北海的,他们与昌旭璟苑广场的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租用广场摆卖陶瓷。事发时,大多数老乡都回去了,只留下两个人一起看摊。“多亏这几天正好冷气南下,北海天气非常冷,我们的生意不太好,没几个人在现场,不然这刀飞下来非伤人不可。”刘先生说,他和同事也分析过,会不会是得罪了人被报复,后来想想不可能,“估计是这个小区的住户高空坠物”。
另一名老板张先生说,1月2日他的摊位就被高空落物砸中,“一只很轻的鞋托砸在一个高甁陶瓷的边沿上,砸出一个5厘米的裂口”。他因此损失了近2000元。为此,他们要求物业公司和警方查出丢下这把菜刀的人。
记者采访了物业公司的经理顾先生,他说:“如果说有人想故意伤人,他应该知道肯定跑不掉。后来我们分析觉得,应该是住户失手落下的。”
顾先生说,事情发生后,他们陪着民警到楼上敲门询问,没人承认,“我们这个广场有31层,近400个住户,想进一步仔细调查很难。”警方为此要求物业做好业主的教育工作。
顾说,他们知道高层坠物危险性很大,为此接管该小区物业后,就特别重视这工作,多次张贴公告并上门提醒。他还咨询过律师,“据律师介绍,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不能确定具体加害人的,受害者可以将一楼以上的业主告上法庭,除非有业主可以证明自己不是加害者可以免责,否则就要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目前辖区派出所正在调查此事。(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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