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在银海区政府工作的周先生夫妇,如愿领到了《二孩生育证》,成为北海市领到“单独两孩”生育证的第一对夫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从3月1日起,广西开始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据银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罗均琪介绍,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妇,可以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第一个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夫妻独生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向辖区计生部门提出申请。计生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经过相关计生工作人员讨论通过后,即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如果没有群众提出异议,则可发放《二孩生育证》。 (北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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